庐江县移湖观邸小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答疑公告

  • 发布时间:2026-07-09
  • 发布来源:庐江置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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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答疑部分

1、对驻场人员数量的要求?

答:驻场人员至少2人。

2、现场水源是否满足养护需求?

答:满足。

3、关于“评分标准”中的人员荣誉“具有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劳动类荣誉”指什么?

答:详见补疑。

4、我单位有华润、万科、龙湖等物业公司颁发的荣誉证书,但没有标明管理者姓名,是否可以?

答:须能体现管理人员姓名。如无法体现,须另附相关证明材料,未提供或提供的仍不能体现评分内容的不得分。

注: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

二、补遗部分

询比文件正文——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——二、评审办法——人员荣誉,现更正为:

管理人员(1人),年龄45周岁及以下。

具有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颁发的劳动类荣誉的得 5 分。

注:

1、本项满分 5 分,未提供的不得分。

2、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、批复、颁奖单位颁奖文件(颁奖文件包含荣誉证书、奖杯、奖牌、奖状)、网上公示截图。以上材料具有其中之一即可,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。须能体现管理人员姓名。如无法体现,须另附相关证明材料,未提供或提供的仍不能体现评分内容的不得分。

3、投标人需提供管理人员自2026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,法人代表的无须提供。

注:此补遗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